创城办是建设部门管。
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为便于上下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城办,创城办通常是临时机构,属于规划和建设局的下属单位。
哈尔滨市创城工作将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总要求,从七方面入手,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创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哈尔滨市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哈市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老旧小区居民庭院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提升公共文体设施覆盖率,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抓好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将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市广泛开展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智能化水平。
加大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力度,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交通秩序乱、占道经营乱、牌匾广告乱等“六乱”整治力度。
加大窗口单位整治力度,坚持创城工作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加强窗口单位作风整顿,坚决取缔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诊所。
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滚动式”排查。
加大载体活动推进力度,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城为契机,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倡导文明行为。
加大创城氛围营造的力度,抓好重点点位、动态、典型宣传,确保市民知晓率参与率再提升。
哈尔滨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综合保障、强化工作标准。哈尔滨市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市创城督导组每半个月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市创城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模拟测评,每个月开展一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或窗口行业文明指数测评,市城管局和市交管局每个月开展一次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等文明指数调查,对各单位、各部门测评结果分别进行打分排序,并在媒体通报。
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针对创城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伪作为以及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给全市创城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全称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办事机构。
主要负责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的统筹协调、参谋服务,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汇报材料,做好来文处理;统筹组织重大会务活动;发出工作提示、任务清单;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组织网上申报,开展模拟测评;做好办公经费管理、后勤服务、考勤管理;编发工作动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市民言行文明
文明普遍开展,社会风气良好;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市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文明用语大力推广,规范文字工作积极推进;改革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2、环境整洁优美
城市布局合理,市容市貌整洁美观;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城市要求;城市绿化水平较高,布局合理,管护良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省规定标准;城市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3、社会秩序良好
坚持依法治市,组织网络健全;社会治安秩序良好,防范和管理措施落实,公共场所和社会生活管理有序,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路政设施配套,交通秩序良好;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城市消防措施落实。
4、各类服务优质
各级党政机关以身作则,服务优质高效;行业服务规范文明,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社区服务网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再就业工作富有成效。
5、科教文卫发达
"科教兴市"战略科学,政策完善,措施落实;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工作效益显著,科普宣传形成制度;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文化市场繁荣有序;体育工作切实加强,全民健身活动普遍开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卫生服务体系和预防保健网络健全;计划生育工作达标;新闻出版事业稳步发展,广播电视覆盖率和质量不断提高。
6、设施基本完备
城市规划编制完成,城市建设科学合理;社会公用设施基本完备;城市交通设施建设达标;精神文明标志性工程落实,宣传、文化、体育设施(场所)基本配套。
创城办不是事业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阶段性工作,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为落实好这项工作,会组建临时机构,成立创城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城日常工作。因为是阶段性工作,不会以正式机构的方式设立正规的机构编制单位。因此,创城办不是事业单位,是临时机构。
一般来说是临时性的协调机构,人员市抽调的。金华市创建办是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提出建议。
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
负责筹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筹谋划,制定全市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分工
1、美德重在养成,文明贵在行动。
2、用我们的文明行动,擎画顺义美好明天。
3、和文明相约,与顺义同行。
4、潮白儿女创文明,造福后代享太平。
5、你我文明相遇,共享港城融合。
6、潮白河畔大美顺义,碧水蓝天文明城区。
7、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8、文明顺义文明家,幸福生活乐开花。
9、生态和谐宜居顺义,文明绿色幸福家园。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份量最重、标准最高、测评最严的综合性城市荣誉,难度很大、涉及面广、竞争十分激烈。
各地在发挥创文优势,进行荣誉评选时,都需要各部门主动配合,利用创城系统专业全面的优势,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围绕营造宣传氛围,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城市创建格局。
高度重视、完善机制
各地创城负责人发挥作用,确定活动日,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清洁活动,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成立巡查工作小组,灵活运用清研创城系统的实地考察模块,随机抽样考察点位进行暗访。系统内宣传物料一站提供,融合传播提升效果,各部门可通过创城系统定期对各楼层做健康宣传、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进行巡查,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精准防控,责任到人
在疫情依旧需要重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需按照公共卫生不同应急响应级别,下发通知,要求各机构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门诊住院管理等工作,通过问卷调查系统,根据最新指标要求,及时更新调查问卷,方便收集信息,开展调查。
依照清晰的材料审核指标明示责任标准,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发现问题实时反馈,责任到人。除疫情期间需要重视的医疗场所外,问卷调查系统还支持社区居民随机抽样,入户调查和实时上报,切实将各方面防控要求抓实抓细。
加强督查、立行立改
有关部门组织创城办工作人员对各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突出检查过程中的立行立改和现场整改项目。有关负责人定期下沉到指定点位开展创城检查,利用实地考察模块,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落实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
各级部门要坚持群众满意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精细化精准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做到不懈怠、不松劲,落实常态化工作要求,巩固创城成果。
创城,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简称。被国家命名为文明城市,可以提高美誉度。公共文明指数,是描述市民文明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市民文明素质发展水平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新的测评体系除了将“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列为申报的基本条件外,还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设为前置条件。同时,新的测评体系还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不得申报,并增添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两个“一票否决”项目。
测评内容更广泛细致。新的测评体系分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大板块,其中基本指标设置了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126条测评内容、369项测评标准。新增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两大测评项目,增加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民族团结进步、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土地资源管理等新内容。
根据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安排,从2009年起,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将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排名公布。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服务有什么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3、主要街道和公告场所面貌: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4、社区生活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什么要求?
1、公共安全保障: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社区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3、饮用水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5、安全生产: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6、治安管理: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
(3)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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