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4)个人劳务报酬。
(5)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
(9)除上述第
(5)、第(6)两项之外,各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每人每次不得超过本单位的限额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可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金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2.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夭。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其计算公式如下:
库存现金限额=[(一定时期现金支出总量一同期非日常零星现金支出总量)/总量统计期的天数]×限额天数
例如,甲企业2010年现金日记账支出总额为4000000元,其中工资、资金等非日常零星开支2800000元,银行核定限额天数为5天。则该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为:
(4000000-2800000)÷365×5=16438(元)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应在满足正常合理的日常开支需要的前提下,减少现金的库存数额,这样既有利于国家聚集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又可以防止单位发生失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还可以减少国家现金总投量,有利于国家对现金流通的控制与调节,有利于市场物价的稳定。
现金管理产品新规明确,银行、理财公司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当日认购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
现金管理就是在我们进行投资时,对于理性投资者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是满仓状态,总会留有部分现金等待出现的机会。
此外,大多数朋友每月还有工资性收入,这部分源源不断加入的现金,我们也不可能让它们一直躺在银行卡上。
最简单的现金管理,就是我们熟悉的余额宝、微信的零钱通等。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专业的现金管理工具,可以让我们的闲余现金赚取更多收益。
现金管理在任何企业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有效的现金管理都能帮助企业保持良好的运营状况,确保资金周转顺畅,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而要实现有效的现金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现金管理的核心在于确保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满足日常运营的需要。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现金预算和预测机制,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避免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通过合理规划资金的流动,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现金流量,保持资金的稳定。
其次,现金管理需要优化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滞留。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账款付款周期、控制存货水平、管理固定资产等方式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现金管理也要注重控制资金风险,避免资金受到损失或挪用。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
在进行现金管理时,企业必须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需要了解各项财务法规,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为了保障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企业还需要加强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措施。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清晰透明。
企业在进行现金管理时,还需要制定灵活的资金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随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灵活的资金计划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保持现金流量的稳定。
现代企业可以借助各种现金管理工具和技术来提高现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企业可以使用财务软件、电子支付工具、现金流量管理系统等现代化工具来管理现金流量,提高现金管理的水平。
总的来说,现金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遵循以上原则,确保现金流量充足、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制定灵活的资金计划以及优化现金管理工具和技术,企业才能有效地管理现金,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1、打开建行APP,登陆以后点击下方的投资理财,上方界面中选择理财产品;
2、在新界面选择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里第三个即为“安鑫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3、回到投资理财界面,或在现金管理相同高度的菜单点击周期产品,下方即为“安鑫七天固收类开放式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OK啦,这期就到这里,鉴于建行体量较大,可信度一流,不方便开通招行、民生及不太相信互联网银行的同学可以考虑购买建行的产品哦~(国有大行也在与时俱进,希望工行赶快跟上)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①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各单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②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按本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开支。
③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助学金、丧葬补助费;支付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等。④各单位到外地采购,必须通过汇兑或者其他结算形式,不得自带现金。
⑤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零星开支的现金可以从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收入现金中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支量较大的单位,要编报现金收支计划,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现金。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按照账钱分管的原则,凡与现金有密切联系的账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人员在监制现金收付记账货单时,必须严格审查有关凭证,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流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现金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非经常性项目)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总量情况的总称。即: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数量。现金流管理是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完善的现金流量管理体系,是确保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将现金流分为三大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现金流量管理中的现金,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手持现金,而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还包括现金等价物,即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容易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等。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要全方位和全过程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一)统管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资金,加强对企业分公司现金的管理
(二)加强对往来款项和存货的管理,加速资金的周转
(三)适当利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进行融资,增大企业的可支配现金量
(四)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现金流量的管理和控制
二、周密计划,科学运作,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
(一)利用银行不同期限的存款进行资金运作
(二)依托证券一级市场进行资金运作
(三)购买国债
(四)委托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专业机构理财
1、资金预测
资金管理产品提供资金预测功能,主要是通过计算时间轴上各结点将要发生的资金流入量、资金 流出量、净现金流量和资金余额等数据,预测企业在一段时间内资金的短缺和盈余情况,用以防 范支付危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现方法: 首先定义预测过程要使用的指标,设置收付款预期,预计资金实际收付款日期以及实际收付款金 额,根据需要建立不同的预测方案(模版),在进行资金预测时,系统依据选中的预测模板,自 动从相关系统中读取数据。
2、筹投资管理
资金管理产品提供企业筹资管理功能,通过输入筹措资金来源和数量,对企业进行 筹资渠道管理、筹资金额管理、筹资成本分析,从而调整企业筹资结构,实现最优资本结构。 资金管理产品提供企业投资管理功能,通过对日常经营投入和对外投资管理,对企业进行投资方 向管理、投资金额管理、投资收益分析,从而合理计划企业投资结构,达到资金的合理使用。 实现方法: 在开始使用资金管理产品之前,已经有一些筹投资项目在进行,为了保证业务的延续性,首先要 进行期初数据的录入,包括录入系统提供的期初应该录入的各种单据,然后根据业务的不断发展 在日常单据中录入日常数据。
3、资金盈缺分析
资金管理产品提供企业资金盈缺分析功能,根据资金预测结果,查看未来经营期间将要发生的资 金流入量、资金流出量、净现金流量和资金余额,及时弥补资金缺口,合理安排盈余资金避免资 金闲置。 实现方法: 根据资金预测结果,进行资金分析,合理调整资金计划。
4、资金风险提示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和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帐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帐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十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制度管理: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规定,建立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包括专人管理制度、现金登记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
预算管理:企业应使用现金预算作为管理现金活动的标准,包括现金收入管理、现金支出管理、现金余额管理和收支平衡管理等内容。
收支管理:企业应加速收款,采取技术手段尽量缩短现金回收时间;同时,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尽可能推迟款项的支付,利用银行存款的浮游量。
加快收款:企业应尽量缩短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提高收款速度。
延迟付款:企业可以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推迟应付账款的支付,以利用浮游量。
投资管理:企业可以将闲置的现金进行投资,如购买短期债券、股票等,以获取额外的收益。
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避免因现金流失、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财产损失。
决策管理: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市场环境和经营策略等因素,制定合适的现金管理决策。
综上所述,现金管理的最佳方法需要综合考虑制度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因素,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现金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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