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案件
1、接受案件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以下任何一种来源的案件都应当立即接受:
(1)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扭送犯罪嫌疑人的;
(2)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的;
(3)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
2、接受案件的程序。
(1)制作《询问笔录》。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扭送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
(2)接受证据。接受案件的民警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必要时拍照、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
(3)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案件的民警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连同其他受案材料,报本单位领导审批。
(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对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并留存一份备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回执中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等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5)现场处置。对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的,或者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赶赴现场处置的,应当尽快到达现场,依法、稳妥、果断处置。处警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
二、立案审查
1、审查内容。
接受案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应当立即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有犯罪事实;
(2)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即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除审查以上内容外,还应当审查是否随案移送了以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2、初查。对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应当进行初查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同意,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3、审查期限。
(1)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2)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3)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需要建立专案开展侦察的案件,立案审查期限按照专案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立案侦查。
(5)对接受的其他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报案、控告、举报人在立案审查期间查询立案情况的,应当及时回复。
三、决定是否立案
1、立案。
立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认为有犯罪事实;
②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③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属于本单位管辖。
2、不予立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①没有犯罪事实的;
②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四、移送案件
1、移送条件。
案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1)对接受的案件,在立案审查时或者立案后发现不属于本单位管辖,但应当由其他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管辖的;
(2)本单位有管辖权,但经协商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指定,需要移送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
2、移送程序。
(1)呈批。对应当移送的案件,办案部门立即制作《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
(3)移送。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移送案件通知书》(交送往单位联和回执联)以及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主管机关。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同时将《移送案件通知书》(交看守所联)送达看守所,与主管机关办理交接手续。主管机关接受案件后,填写回执联退回移送机关附卷。
(4)送达。将《移送案件通知书》(交报案、控告、举报人或移送单位联)送达报案、控告、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移送案件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在《询问笔录》中记明。
3、采取紧急措施。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移送案件前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1)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
(2)犯罪嫌疑人正在逃跑的;
(3)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4)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5)国家、集体或者公民利益正在遭受重大损害的;
(6)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五、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经审查认为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1)尚未立案的,应当依照本细则第3-03条规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后,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2)本单位没有管辖权的,应当依照本细则第3-04条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机关;
(3)已经立案的,应当依照本细则第26-05条规定撤销案件后,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六、对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
接受案件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办理。但对控告人坚持作为刑事案件控告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移送的案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立案审查后依法处理。
七、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
1、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
2、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1)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撤销该判决、裁定,或者裁定中止审理的;
(2)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3、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或撤销判决、裁定。
八、信息录入
有关立案情况应当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分别填报录入《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系统》、《全国重大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
01、毫不动摇的勇气
好的领导,首先要对自己和自己的职业有着足够的认识,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从而产生毫不动摇的勇气。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领导对自己和工作都没有足够的自信和坚定的勇气,那么他难免会在工作上畏畏缩缩,甚至会在某些决定和方案上变来变去,很可能会导致失败。
如此一个连最基本的坚持都没有的人,当然不可能领导他人持续进步,自然不会有人真心愿意追随他。
02、愿负全责
很多领导都有推卸责任的习惯,一旦工作中出现了问题,第一时间就会把锅甩给下属,自己却置身事外。这样的领导,没有任何一个下属是愿意追随的,他的领导地位必然岌岌可危。
好的领导必须甘愿为下属犯的错误而承担责任,因为你的部下本就是你的责任,部下的失败就是你领导能力的失败。你可以训斥下属甚至责罚下属,但是责任你必须要帮着承担,这样才是一个好领导的担当,下属才会心甘情愿的臣服和追随。
03、强烈的正义感
在职场中谈“正义感”好像很可笑很幼稚,但这却是领导必须具备的特质,也是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志所在。
无领导面试通常将候选人放在一个模拟团队环境中进行考核,无领导面试题型和答题技巧如下:
1. 小组讨论题
这种题目通常要求候选人与其他考生进行小组讨论,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以及解决问题。在小组讨论中,候选人应该积极参与,并且尽可能地为团队做出贡献。同时,候选人还需要注意措辞和态度,避免与其他考生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2. 情景模拟题
情境模拟题是一种真实的情境重现。在此类题型中,候选人需要扮演特定的角色,通过模拟情境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在回答问题时,候选人应该保持冷静,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尽可能合理和深入地分析情境和问题,并有效地解决问题或面对挑战。
3. 个人陈述题
个人陈述问题要求候选人谈论自己的职业规划、经验、技能和成就等方面。在回答此类问题时,候选人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自己的背景和优势,并且向招聘者展示自己的价值,强调与公司文化和岗位职责的匹配性,以期能够得到录用。
无领导面试的答题技巧包括:
1. 合理安排时间:无领导面试通常有多种题型,考生需要根据不同题型的时间限制,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时间不够导致中途被迫截止。
2. 保持积极态度:心态积极是成功的关键,在面试中,考生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坦诚自信地回答问题,避免过于紧张或消极。
3. 多听少说:在小组讨论中,考生需要遵循“多听少说”的原则,主动倾听其他人的意见,表现出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4. 表达清晰:无论是个人陈述还是情景模拟题,考生都需要用清晰明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避免表达不清或含糊不清。
可以委婉的说,因为自己不能饮酒,容易过敏
无领导小组面试是一种常见的银行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沟通协作、应变能力等。题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开放式问题:这类问题没有固定答案,主要考察考生的思考能力和观点。答题技巧是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论据充足,条理清晰。
2. 两难问题:这类问题让考生在两个互有利弊的选项中做出选择。答题技巧是辩证分析两个选项的优缺点,提出自己的选择并给出理由。
3. 排序问题:这类问题要求考生对给出的多项事物进行排序。答题技巧是分析各项事物的特点和重要性,给出合理的排序并解释原因。
4. 资源分配问题:这类问题要求考生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答题技巧是综合考虑各项资源的需求、效益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分配方案并解释原因。
5. 实际操作问题:这类问题要求考生实际操作一个任务,如设计一个海报、策划一个活动等。答题技巧是明确任务要求,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团队优势,最后进行总结。
无领导小组面试中,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积极参与:无领导小组面试中,考生需要积极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要过多插话或打断他人发言。
2. 团结协作:整个小组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共同完成任务。
3. 关注时间:考生需要关注讨论的时间,合理分配发言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总结讨论结果。
4. 保持冷静:在讨论中,考生应保持冷静,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遇到分歧时合理沟通和解决。
5. 总结陈词:在讨论结束后,考生需要选出代表进行总结陈词,总结小组的讨论结果,向考官展示小组的合作成果。
公安部规定的执法规范在有限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不适宜拍摄的情形,在不妨碍执法的情况下,对围观群众拍照、摄像的行为,公安民警不予干涉。 要求警察在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不予干涉,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环保执法流程如下: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现在是公民有自由的权利,在不违法公民准则法律的前提下,群众与透明阳光拍摄是符合社会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1、当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2、上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框架下,围绕现场接处警、执法执勤等关键环节,抓紧研究制定细化基层急需、民警急盼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
3、公安部要求,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实际案例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
4、公安机关要积极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对经过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恶意炒作造谣抹黑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
对交通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交通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提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就你说的情况,这属于交警的例行检查,是交警职权范围内的事,车辆驾驶人应当配合,交警并无违法行为。
首先,引领领导走进餐厅,在合适的位置落座。
接着,给领导倒杯茶,然后去看看是否可以上菜了。
菜上桌后,可以根据情况,给领导做点简单介绍,比如地方特色呀,特殊做法呀,活跃餐桌气氛。期间,主动给领导斟酒,递热毛巾,餐巾纸等。
吃完饭后,送领导离开餐厅。
显示全部
收起